绛州木版年画最早萌发于北宋年间,兴盛于明清时期,地处晋南文化要冲,依托成熟的雕版技艺与商贸流通,成为中国北方年画重要流派,与杨柳青、桃花坞年画齐名并称。明清时期,宗法制度完善、儒家伦理普及,民间艺术兼具装饰功能与教化职责,《十子争梅图》即在这一社会文化语境中定型,广泛用于年节张贴、婚俗陈设与厅堂装饰,承载家族兴旺、子嗣绵延的集体祈愿。其艺术特色鲜明,线条刚劲简练、刀味十足,延续绛州年画朴拙厚重的风格。色彩以红、黄、黑为主调,对比强烈,契合民间喜庆审美,凸显热烈祥和的氛围。人物造型概括生动,童子姿态各异却互有呼应,无争抢冲突之态,尽显和睦融洽。
这幅年画的精妙之处在于“争”与“梅”字。首先,“争”是福泽竞逐而非恶性争夺。画面以倒垂虬曲的梅枝为轴心,打破绛州年画常见的对称构图,将十名童子分为上下两层,两名童子攀坐于虬曲的枝桠上,下方八名童子或仰头伸手、或攀援腾跃、或持物嬉闹,形成向上汇聚的视觉张力。不同于普通婴戏图的静态场景,这里的“争”是一种非对抗性的竞逐,童子们围绕梅枝形成互动场域,无推搡抢夺的冲突动作,反而以笑靥、呼应的姿态,呈现出“向梅而生”的集体状态。梅枝在此是家族福泽的象征载体,梅花对应“五福”,倒垂的枝丫恰似荫庇自上而下的传递,童子的竞逐实则是传统家族福泽共享的体现。
其次,“梅”是婚俗语境下祈嗣观念的呈现。画面中梅枝上停驻三只喜鹊,“梅”谐音“眉”,喜鹊登梅直接指向“喜上眉梢”的婚俗吉兆。“梅”又谐音“媒”。在民间婚俗中,梅花常作媒妁之信的象征,“争梅”的童子们也表达了“媒引子嗣”的文化思想。画面中梅枝多花少叶,梅花的繁密形态本身就是生殖力的隐喻,童子围绕梅枝的互动,是对子嗣绵延的含蓄祈愿。
最后,嬉戏中的秩序。画面中的十名童子皆胖壮红脸、眉眼圆润,服饰以红绿黄三色对比,热烈质朴。他们的动作虽活泼夸张,却始终未脱离梅枝的范围:眼神或望向同伴、或望向梅枝,无向外游离的视线,动作也始终围绕群体互动展开。梅枝的盆景化处理,将整个画面框定在一个“福域”之中,童子们的狂欢被限定在家族共同体的框架内,既保有个体生命力,又暗含兄友弟恭、和睦共处的秩序,正是绛州年画“成教化、助人伦”功能的体现。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