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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峰,女 ,河北省泊头市人。曾任甘肃美协秘书长10年,现为甘肃省美协专职副主席、甘肃国画院院长、甘肃省艺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美术师。2005年受聘为文化部中国徐悲鸿画院艺委会副主任。2006年7月受聘为中国美协旅游联谊中心副主任。在国内外社会艺术团体、群众组织兼职数十家。
长期从事协会组织领导工作,坚持美术创作四十余年;94年获甘肃省“社团先进工作者”称号;98年当选为第五次中国美协会员代表大会代表;99年在中国美协等主办的美术活动中获“组织工作奖”;多次应邀参加中国美协组织的全国性美展和国内外的采风写生活动;策划组织过多次全国性书画作品展览以及学术交流活动;曾担任第八、九届全国美展、第八届全国群星奖甘肃展区以及其它大展的组委评委等工作;执行主编了本省美术作品专集30余人册。
个人美术创作发表始于60年代末期,自70年代中期有作品入选全军美展至今,先后有四十余次(件)作品入选全国性重大美术作品展览,其中21次入选中国美协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全国性展事活动,并在其中获得过一次二等奖、三次优秀奖:75年底八一电影制片厂曾在兰州为个人拍摄了业余美术创作记录片在部队播映,98年、2000年连续二届荣获甘肃省委省政府设立并颁发的省级文艺最高奖“敦煌文艺奖”;2002年5月中央电视台“美术星空”栏目播出本人采访及作品欣赏;自2001年始先后有多件作品在北京荣宝斋拍卖行、北京瀚海艺术品拍卖公司以及京、沈等地拍卖行拍卖,2002年获国家人事部中国人才研究会、中国人才专业委员会评定“当代中国画杰出人才奖”2005年3月经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评选授于“人民优秀艺术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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