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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绍基与陈介祺书学的比较(上)

        作者:刘 光2014-12-29 08:41:40 来源:荣宝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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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绍基与陈介祺作为有清一代非常出色的书法家和金石学家,对后世影响巨大。何绍基(1799—1873),字子贞,湖南道州人,道光丙申(1836)进士,为晚清著名书法家、诗人,尤以书法名世。陈介祺(1813—1884),字寿卿,因其斋号为“宝簠斋”,后遂以“簠斋”为号,为“晚清金石学界的重要代表人物”。何绍基与陈介祺都曾师承阮元,在书法实践上,两人也各有建树。作为同一时期的书家,他们都被深深地打上了那个时代的烙印;同时他们又都受到阮元的影响,在书学思想上也有相近之处;两人虽皆善书法、雅好金石,但因各有侧重而自成面貌。因此,何、陈两人之间的相似与差异都值得关注,本文试从书写工具、执笔方法、学书历程与书学观念这四个方面分别进行论述,以分析二人书学之异同,并对簠斋体的形成进行分析。

            清 何绍基 行书黄庭坚《题摹燕郭尚父图》

            153cm×86cm 湖南省博物馆藏

            一、书写工具的比较

            书家对于书写工具的选择既受到时风的影响,也取决于书家个人的喜好。对于毛笔的选择和偏好,何绍基并未留下太多论述材料,相比之下,陈介祺对毛笔的选择却显得更为挑剔。如, 在《习字诀》中,他认为:

            硬笔不如羊毫,品格分矣。  

            《习字诀》是陈氏自同治元年(1862)起课长孙陈阜的“教学总结”,并于同治十年(1871)三月下旬与《为幼学论书》前后编次。尽管是为初学者所编纂,但其中不乏陈介祺在长年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文中指出,陈介祺认为羊毫笔要优于狼毫、兔毫等硬毫笔。同时,他又曾多次托友人代购佳制羊毫, 这点我们可以从簠斋的年表上获得相关的信息:

            同治十一年(1872)九月二日致函吴云,求其代购长锋羊毫笔,并于十二月十七日接获羊毫笔十枝,松烟墨五锭 。

            同治十二年(1873)十月十八日致函潘祖荫,求羊毫笔等,并于十二月十六日接潘祖荫所惠羊毫大笔十枝。

            同治十三年(1874)九月二日曾书写“年来喜用大笔作联, 即三四寸长羊毫亦可作小字,但苦无大而佳者。”

            清 陈介祺手札 家属藏

            光绪四年(1878)致函吴大澂,

            “求代购书额用大羊毫笔等”。

            由 此可见,簠斋确实对“佳制”羊毫情有独钟。他所说的佳制”,大致有三个标准:一、锋要长(即笔毫出管宜长),锋短的弊病在于提笔后笔毫的弹性难以显现; 二、锋要聚,长锋忌“毛散不相合”(陈介祺《同治十一年九月二日致吴云信函》);三、笔要大,陈介祺认为大笔佳者亦可用来作小字,而从簠斋托友人购笔的记 录来看,亦是大笔居多。上述材料中所提到的吴云(浙江归安人,即今湖州人,号平斋),与陈介祺虽仅有一面之缘,但“相交却近四十春秋”,而陈氏所用的笔、 墨、纸,亦多由其提供或代购。按,陈介祺与吴云的交往当始于而立以后,那么,陈簠斋对羊毫的偏爱以至依赖则很可能自而立后始,晚年尤甚。这点从陈介祺留存 的早年墨迹中可见一斑。

            清 陈介祺手札 家属藏

            尽管何绍基并没有在题跋、诗文中留下太多的相关资料,但他对工具的选择似乎也经历了一个从硬毫到软毫的过程。何绍基23岁时曾写诗道:

            平生腕拙自难用,坐令千兔突如赭。  

            这 里用“千兔”借代“中山毫”笔,或者直接借代毛笔,恐非仅是修辞手法。何绍基亦曾有诗句“习书突尽中山毫”,应该都能说明何氏早年对于硬毫笔的喜爱。但是 真正对何氏书风产生影响的,应该还是羊毫笔,正如刘恒先生所说:“吴熙载、何绍基、张裕钊、赵之谦等人独特的书法风格,似乎非长锋羊毫不能臻此。”11由 此可见,二人对于工具的选择基本都经历了由硬毫逐渐向羊毫(特别是长锋羊毫)的过渡过程。当然,在书写不同内容、字体以及不同用途的作品时,他们对于工具 的选择应是有差别的。

            另外,二人都倾向于用生宣、浓墨。对于浓墨,陈介祺特意强调“能用浓墨方有力量”。尽管何绍基有一定量的作品是写在偏熟的纸或者类似蜡笺纸上的,但从作品的艺术效果上讲,何绍基在生宣上发挥得似乎更为稳定和出彩。

            清 何绍基 行书自作诗

            128cm×32cm 湖南省博物馆藏

            二、用笔方法的比较

            何氏与陈氏在执笔方面有同有异,相同处在于都强调手臂要悬、手指应实,不同处在腕法有别。就手臂来说,何氏曾言:

            书律本与射理同,贵在悬臂能圆空。

            这里,何绍基拿“书律”与“射理”进行类比,以强调“悬臂” 的重要性。又如,在《题奎垣欣遇卷为罗研生作》的一首诗中, 何绍基又曾说:

            猨臂悬来不计春。  

            两者都透露出相同的信息,即何绍基在实践中长期践行“悬臂”法,即不使手臂着物。与之相似,陈介祺认为:

            作字必悬肘,古人作小字,亦无不悬肘者。

            清 陈介祺手札 家属藏

            可 见,对于不使手臂着物这点,两人观点一致。而对于腕法的理解,两人则稍有差异。何绍基所用的是“回腕法”,指、腕的状态是“尽量把手指往里收,笔往怀里 卷,腕子往外拱”, 并且手指用力;而陈介祺则认为,“运腕之要,全在指不动,笔不歇,正上正下,直起直落,无论如何,皆运吾腕而已”,所强调的是腕运指实,即以腕部的运动为 主,弱化手指的细微动作,指的功能也仅限于稳定地捏住毛笔。由于“回腕法”对于手指活动范围的束缚显而易见,因此从本质上来说,二人用笔方法的差别只在于 腕法而已。同时,二人都强调将周身之力传乎臂指,以强字之气魄。

            书写上,两人都强调“直落管”。下笔“直落”,可以避免过多的回旋、揉笔动作,使笔画质感更为沉着。在用笔过程中, 两人虽并未过多强调“平移(挪)”笔管,但从他们的作品中却不难感受到这点—差别在于,陈介祺的指法决定了他运笔过程中提按动作的缺乏,而何绍基的“回腕 法”却注定了行笔过程中总会有偶然、随机的震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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