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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作品公众场所展出要考虑理解层次

        作者:长江商报2011-11-09 11:12:37 来源:《长江商报》
          据媒体近日报道,湖北美术学院门口竖立一张长宽均约4米的全裸女性画像,过路的部分女性采取回避方式快步走离,有的男性路人则拍照留念。美院此举被指是对女性的贬低。美术馆馆长称美院举办艺术展、人体展,市民有反应很正常,将此画像推介出来是为提高人们的艺术审美鉴赏水平。


            鲁迅先生当年评《红楼梦》时就曾说过:经学家看到易,道学家看到淫,才子看到缠绵,革命家看到排满,流言家看到宫闱秘事……一部叙事的小说有种种不同的看法,一幅抽象的裸体女画也招来各种看法,当然不足为奇。根据记者采访观察,在30分钟内,路过的16位女性中,其中12人不约而同地采取回避方式快步离开,而一些路人却纷纷拍照留念。这说明即使是在学校内部,不同学生对待全裸女体画像的态度,也并不尽然一致。置换到更大的场景之下,有人对画像存在异义,那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了。


            当然,这并不是就说画作如何低俗不堪入目。裸体女画像的作者何家英先生,是我国著名的国画家,被挂出的这幅工笔画《幽谷》更是多次获奖。我们可以设想,假如这幅画是出现在某次画展之上,相信观者是不会心生不满的,更不至于认为是对女性的贬低,至多是喜欢与不喜欢的区别罢了。这也解释了此次围绕裸体画的争议的关键所在:并非是画作本身的原因,而是因为裸体画像挂错了地方。


            现代社会越来越多元,不同的观点与意见,都可以理性共存并讨论融合。早年间关于裸体画创造与欣赏的担忧,如今基本是不复存在了,但这并不就表明全民都能接受裸体画了,基于个人的理解层次有别,看待裸体画的态度,当下还是存在较大的差别,但至少达成了一个最基本的共识,在艺术领域的裸体画像创作是自由的。


            创作可以有自由,接受也可以有自由。把一幅裸体画像挂在学院门口,而学院门口就是大街,对创作者是自由,对接受者可能是不自由。一来不能保证路人都是艺术爱好者,不同的人会对裸体画作做出不同的解读,有人可能会读出美,有人却可能会读出是对女性的贬低,不加考虑地把画挂在门口,显然是考虑欠周全的表现,更何况这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画作”,是画展的广告;二来即使真想提高人们的艺术审美鉴赏的水平,那也不能仅是把画挂在那了事,一幅画好在哪,有哪些地方可称赞,这就需要有艺术鉴赏能力者,给出一个解读的意见与参考,但这样的要求似乎又陈义过高了。


            艺术作品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文化表现形式,有一定的理解与解读门槛,无法保证所有人都持同一种看法,当然这也是艺术的魅力所在,所以合理看待不同意见就很有必要。我们讨论把裸体画作挂在街面的方式,关键不在于画作是艺术还是低俗,也不是挟其他不同意见给艺术自由施压,而是认为个人在自身理解能力范畴内,给出真实的看法与意见,原本就应该值得尊重,有人不愿意在这种场合看到他不愿意看的画作,也可以理解。


            艺术作品在公众场所展出,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受众的理解层次,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有不同的喜欢群体,如果没能考虑到受众的理解接受层次,难免会产生较大的意见分歧,甚至出现主观意图与客观现实南辕北辙的强烈反差,大众对艺术作品的理解是一个逐步提升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而应视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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